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,积极发展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,加强对重大战略、重点领域、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。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财政部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有关通知,决定联合开展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。金融服务乡村经济发展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,要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。
金融服务乡村经济发展,渠道下沉是基础。金融机构要加快构建服务网络,畅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“毛细血管”,突出抓好乡村两级网点建设,一体推进渠道、人员、资金进村,促进产业旺村、产品出村、治理兴村,扎根乡土开展特色化经营。
金融服务乡村经济,产业发展是重点领域。金融机构要大力拓展粮食金融服务场景,加大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金融支持,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。同时,综合运用多种融资渠道,盘活农村资源资产,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
随着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,乡村产业形态、农民收入结构和基层公共服务需求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。金融机构一方面应拓展和深化金融服务,满足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、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、数字乡村建设等更多领域的金融需求;另一方面针对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,积极探索以金融服务下沉带动更多资源下乡,为乡村振兴带来更多源头活水。
近年来,有的金融机构开始发挥服务网络遍布乡村的优势,与地方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合作,将城市的教育、医疗、文化、科技等非金融公共服务通过村级网点引入乡村。这一做法不仅体现了社会责任,畅通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渠道,而且提升了产业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生活质量,进一步增强乡村发展活力,从而实现以非金融服务反哺金融。
从实践看,在服务乡村经济发展过程中,非金融服务有助于金融机构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“双丰收”。例如,作为城商行的桂林银行,依托村级服务点,为农民提供寻项目、找技术、销售农产品、扶持创业就业以及农村社保和便民医疗等多方面的非金融服务。经过4年多改革转型,该行村级服务点从零起步发展到近7000家,累计向乡村振兴领域投放贷款超3200亿元,自身资产规模也实现了快速增长。
由此可见,金融可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资源“接口”,要顺应乡村发展,积极构建服务乡村的“金融+”生态体系。产销、供需高效精准匹配才能保障农产品销售,金融机构可依托服务网络搭建农户、企业、商户、消费者之间的桥梁,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城乡要素双向流动。社保、就业等关系国计民生,是农民需要办理的高频业务,依托数字化手段,可将这些公共服务接入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,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,从而带动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低成本、高效率下沉乡村,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、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。